来自安徽某高校表演系的罗莉刚成年就站在了“云端”——拿3个月租房补贴,拥有免费直播设备,成为某直播平台舞蹈区头部主播,某大公会也向她抛出“橄榄枝”。
“跳跳舞,钱就来了,不用问爸妈要生活费,那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罗莉说,直到公会和平台给她扣上“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帽子,背上两场官司,她才跌回现实。
去年12月,罗莉上了热搜:“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她就是其中的主人公。
曾为MCN机构(专门为网络视频创作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提供法务咨询服务的刘昕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虽然不是每个案子数额都那么大,但他所在的公司每个月都会处理300个至400个MCN机构与主播纠纷案,其中大多数是大学生主播,他们因违约被机构索赔高额违约金。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于大学生主播来说,直播时长、签约合同等都可能暗藏陷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成为MCN机构和公会追诉违约索赔的对象。
受访专家指出,提升直播行业从业者的素养刻不容缓,要定期对MCN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职业培训,规范直播时长认定规则;同时要加强大学生的就业指导,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达不到直播要求
被机构高额索赔
2020年,直播平台第一次发律师函,索赔8000万元;2023年1月,平台第二次发来仲裁书,索赔变成了600万元。
几年来,罗莉妥协过,逃避过,最后在家人的支持下积极应诉,想向公会和直播平台讨个说法。
罗莉一直无法理解,天价违约金从何谈起,又为什么会有8000万元到600万元这么大的变动。“做主播3年,我实际到手的收入才不到20万元。”
“基于平台培养主播产生的高昂成本”——仲裁申请书中,直播平台称其为培育罗莉投入“经核算推广成本费用价值291万元”。
湖南商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代理过近百起主播与公会的纠纷。他告诉记者,主播需要在平台上卖力直播,而平台只要提供技术端口让主播开播,平台和主播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不对等的,就算平台履行了合约,也不存在高昂成本。
有报道称,罗莉于去年年底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判定直播平台仲裁协议无效,从而走诉讼程序,但申请没有被通过。
就读于北京某高校大四的邱念也正面临违约金赔偿。
大一下学期,邱念被招聘平台上招聘主播的信息吸引。当时课业压力小,加上MCN机构承诺每个月保底薪资8000元,这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因此应聘当天便签了合同。
签合同前,邱念仔细查看,发现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上写明每天直播5个小时,每个月直播25天。然而,合同签订后,她却被要求每天直播6个小时,每个月直播26天。
邱念要求按照合同执行,遭到对方拒绝,且一直没有将合同给她。“签完字后,MCN机构就以‘需要到深圳总公司盖章’为由把合同收走了,直到我被起诉,也没有拿到合同。”
直播满一年后,因学校课程紧张,邱念无法再满足直播时长要求。过了一段时间,她被MCN机构起诉,对方向她索赔13万余元。
“机构设定的直播时长很难完成,违约金又特别高,赔不起就只能继续直播还钱,这就好像一个闭环,主播在里面永远跳不出去。”邱念说。
据邱念介绍,和她一起被起诉的,还有不少大学生主播同事。
李炎在实践中见到过不少类似情形。“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被不良MCN机构蒙骗,和公会产生合约纠纷的主播中,不少是女大学生。”
“一些MCN机构招主播,会先用一笔2000元至3000元的签约费作诱饵,签完合同以后,会给主播寄一些廉价的直播设备,然后监督主播直播。一旦主播达不到合同要求,又不能及时调整,公会就会以主播违约为由要求其赔钱。”李炎告诉记者。
计时机制不合理
有效时长不明确
不少受访的大学生反映,在求职招聘软件上有许多直播岗位,它们的介绍通常是“不需要打卡,不需要才艺,不需要工作经验,时间自由”,很吸引人,自己也想试一试。
曾是某知名娱乐公司星探的张先生对此表示“见怪不怪”。“从岗位要求来看,很明显就是为大学生量身定制的,只要有耳机和手机,就可以进行直播,签订合同后还有人负责培训、引流和资源对接。”
他在某娱乐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招聘了100多名娱乐主播,90%都是大学生。“对大学生主播的工作要求,一般是每天定时定量直播,几个小时至十几个小时不等。”
然而,所谓的“定时定量”,就是罗莉主播生涯中的第一个“雷”。
罗莉注意到,合同要求是每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为24天,最低有效直播时长为120小时。她当时询问相关负责人,自己还要上课,没法播满怎么办?对方解释说,不会真的对在校生这么苛刻,每天播一两个小时就行;至于3年的合约期,只要不跳槽到别的公会,停播也没问题。
但平台后来给到的“起诉”压力,让这些口头承诺烟消云散。
因为直播时长被“困”在直播间的还有李楠。
MCN机构承诺给李楠专业培训、内容策划、直播技术和运营指导等支持,每个月保底工资为6000元,前提是李楠每个月至少直播26天,每天直播时间不低于6个小时,李楠直播所获得收益的10%由MCN机构所有。
按合同要求直播1个月后,李楠并没有拿到6000元的基础薪酬,MCN机构给出的原因是李楠没有足够的有效直播时长。
“不知道他们对‘有效’是如何认定的,每次直播我都认认真真对待,从没有‘水’过时长。”李楠说,与MCN机构长时间协商无果后,她注销了直播账号,发誓再也不做主播了。
记者采访发现,一个月26天,一天播足6小时,这样的超长直播时长要求在MCN机构与主播的合同中很常见。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不同的合同里,直播时长和有效直播时长标准并不一致,但“有效直播时长不足”已经成为MCN机构拒绝给主播支付保底薪酬的常用理由之一。
就读于湖南某高校大三的郑静是一名主播,曾尝试和公会“说明白”自己的播出时长,期待以此获得应得的报酬,然而关于工作时间的举证非常困难。
“居家工作情况下,主播往往只能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举证其直播时长。然而,我咨询的律师告诉我,仅凭微信聊天记录无法与其他证据形成补强,其证明力较弱,难以被法院采信。”郑静说,一旦与经纪公司的矛盾进入诉讼阶段,签约主播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主播将处于举证难的尴尬境地。
李炎也发现,经常有主播被MCN机构认为有效直播时长1天少了2个小时,或者1个月差了几个小时,从而被认定没有播足时长。
“这背后的主要原因是计时机制不合理,‘直播有效天’‘直播有效时长’与‘直播天数’‘直播时长’并不是一回事。但机构在签约的时候,通常告诉主播一天播6个小时就够了,可实际上这6个小时是有效时长而不是直播时长。”李炎解释道。
多名大学生主播向记者提出,6小时的有效直播并非易事,需要快速准确地击中观众的情绪,学会接住自己埋下的梗,琢磨自己的话术、妆容、直播场景等,对于还有学业要求的大学生来说很难做到。
“所以一些大学生主播往往只能坚持一两个月,之后多数选择停播,停播以后就会被MCN机构发催告函,催促主播复播,如果不继续直播则是违约,有的主播不能坚持,放弃这一行则将面临高额索赔。”李炎坦言。
招聘细则有猫腻
格式条款藏风险
除了在直播时长设陷阱外,有些MCN机构为了招聘主播,在岗位细则上“挂羊头,卖狗肉”。
据李炎介绍,为了快速招到大量主播,很多公司会将招聘岗位设置为“桌游陪玩”等,工作要求相对简单。一旦应聘成功,MCN机构往往会采用“岗位招满”等说辞让新员工转岗作主播,以底薪、直播指导等套路诱惑求职者签约。
“这类岗位的职位要求不高,而且是大多数人比感兴趣的岗位。大学生在应聘的时候,要注意甄别信息,谨慎签约。”李炎提醒说。
记者注意到,在某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发布“避雷,以人事专员的名义招主播”“招聘人事,实则招聘主播”等曝光帖。
白先生曾入职河南郑州一家传媒公司,主要负责招聘主播。他告诉记者,公司“猎人”的主要渠道是地推,由负责线下招聘的同事每天晚上到大学城附近寻找符合直播间审美的女孩,“和这些女孩子套近乎,哄骗她们签约为主播”。
记者采访发现,还有一些MCN机构通过中介将触角延伸至校园内,通过所谓的“勤工俭学”或“兼职招聘”等方式,招聘大学生主播。
“一些中介向大学生宣传直播行业的诱人前景,承诺高额回报和轻松的工作环境。实际上,这些中介往往与直播公司存在利益关系,每成功输送一名大学生主播,中介可能会从MCN机构处获得每人1000元至2000元回扣,一些学生主播是他们的学长学姐介绍的。”李炎说。
签约合同也暗藏不少不利于主播的条款。
据刘昕介绍,MCN机构的合同往往是格式合同,或者签订直播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陷阱往往藏在合作期限、分配方式等条款中。例如在合作期限一栏中,夹杂协议期满后自动顺延的条款。在直播账号一栏中,对于直播账号的注册和实名认证以及绑定手机号信息等由MCN机构所有,目的是让主播在违约或者解约后将直播账号留在MCN公司。
“在收益分配一栏中,MCN公司往往将保底收益的方式转换为收益分成模式。这就意味着,如果MCN机构与主播约定了连续给主播3个月的保底工资,每个月保底5000元,但一旦主播在3个月内有1个月的分成收入超过保底的5000元,则MCN机构在次月无需给主播保底工资。结算时不会每月固定日期打款,目的是规避劳动关系。”刘昕说。
还有受访的大学生主播直言,公会的“压榨”也让人喘不过气。
来自江西某高校大三的主播陈畅说,她请假一天要扣1000元,直播时去上厕所也要获得批准。她和公会签的是经纪合约,而非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会不需要为她提供底薪和福利。
“小公会没有资源扶持,我的粉丝不到1万人,所以要躲开大主播的上播时间,早上6点起床,从7点播到夜里,和流量赛跑。”因为没人气,陈畅常在连麦PK中失败,被惩罚用口红或眼线笔在脸上画媒婆痣、王八,她自嘲“像个小丑”。弹幕里有骂她是“要饭的”,还有人刷了礼物提出让她做情人。
提升门槛强监督
规范时长定规则
“现在只需拿到营业执照就能开MCN机构,经营成本和违规成本都很低,如果一个机构开办不下去,再重新注册一家就可以了。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很难查出来这类机构的风险信息。”李炎说,从规范MCN机构发展的角度来说,应当要求机构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获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规范其营业行为。
在李炎看来,提升行业从业者的素养刻不容缓。至少以市为单位,定期对MCN机构的负责人和经纪人等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MCN机构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无论是行业中的企业负责人、股东还是业务经纪人等,都应遵守法律,减少利用合同漏洞对主播进行不正当索赔的事件发生。
在大学生主播层面,受访专家认为,应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提升大学生甄别公司真实性和合法性、经营范围和岗位要求的能力。
“由指导老师在学生就业过程中提供有效指导,比如系统指出签约时可能存在的问题,不要轻易签约,要提醒学生注意合同中的陷阱和潜在风险,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李炎说。
业内人士特别提到,在平台经济模式下,平台以“流量”为诱饵,要求经纪公司对旗下主播的直播内容、直播时长作出规定,总体上呈现“平台—中间商(经纪公司)—劳动者(签约主播)”的劳动控制策略。在这一策略下,尤其是大学生主播极易陷入过劳困境。
前述曾在某知名娱乐公司任职的张先生举例说,有效开播时间计算规则本就不合理。为了获取更高的打赏额,经纪公司常在协议中对签约主播的单次直播时长作出规定。主播未播够相应时长,将导致当日的劳动时间不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在这种计算模式下,主播的工作时间会出现低于其实际直播时间的现象,难以兑换和劳动给付相匹配的劳动报酬。
“直播准备时间也难以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在进行直播之前,主播要准备直播内容,在直播后,需要拍摄视频以维持其粉丝黏性。这些直播之外的高强度创意活动,由于工作内容上难以与正常的直播本业画上等号且过于零碎,难以被认定为工作时间,无法产生直接报酬收入。”张先生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建议,规范直播时长认定规则,要对直播外劳务活动作类别化分析。
“经纪公司认定直播时长无效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中按期足额发放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亦认定该约定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经纪公司可以通过流量扶持、奖金等激励方式引导新人主播进行持续直播,但不应扣除劳动报酬。此外,当直播时长和劳动报酬挂钩后,还会产生主播期望延长直播时长的情形。直播准备活动、制作粉丝音频以及参加直播平台活动等劳务活动应当被认定为工作时间下的劳动,其活动呈现出类似‘待命时间’下劳动的效果。”郑宁说。
(文中受访主播均为化名)
上一条:“为爱发电”反遭诈骗 下一条:问卷填了“满意”,购买优惠却没了
【关闭】